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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建材行业协会秘书处目前设有如下四部室:
(一)办公室
1.负责处理协会秘书处的日常事务,协调各部门工作,检查协会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。
2.负责协会秘书处的文秘工作。
3.负责协会的人事管理、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。
4.负责与会员企业、相关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的日常联系。
5.负责收缴会费,办理会员的入会和退会手续。
6.配合协会各机构完成各项中心任务,搞好各项服务工作。
(二)行业服务部
1.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,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,争取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指导,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,为行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。
2.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,及时传达政府部门的政策意图,协助会员实施有关经济政策、技术规范和管理措施,执行政府部门授权的各项管理职能。
3.参与行检评比、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,推广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,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,帮助企业实施名牌战略,努力培育品牌,做好优秀企业和名牌产品的推荐工作。
4.制订行业规划,提出对行业发展政策、行业技术标准、企业管理规范以及企业税收、产品价格调整的建议和要求,供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。
5.组织行业调查研究,制订行规行约,协调行业内部竞争,推动横向经济联合,加强同其它行业之间的经济、技术合作和经验交流,增强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。
(三)信息资源部
1.收集、整理企业的基本资料,进行行业统计,及时掌握本市建材行业全面的企业经营和发展情况。
2.了解、掌握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、建材的发展导向和政策法规,收集国内外建材行业的质量标准、技术规范和重要的经济技术信息,掌握国内外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的发展动向和有关资料。
3.了解、掌握本地和周边地区建材市场的营销情况以及建筑业对建筑材料、装饰材料的需求情况,广泛收集有关国内外建材市场的发展趋势、价格行情和供求情况等方面的各项信息。
4.负责办好《深圳建材商情》(协会刊物)和《深圳建材网》(协会网站),为深圳建材企业和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。
(四)展览培训部
1.负责帮助企业举办产品推介会、展销会和企业新闻发布会等。
2. 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的建材展览会、交易会和交流会等。
3. 负责办好协会主办或承办的建材展览会和技术论坛。
4.负责搞好协会的各种技术培训工作。
5.负责开展其它有偿服务活动。 |